作者:跨境金融研究院 王志毅
跨境金融研究院:
刚刚!2026陆家嘴论坛释放了一组重磅政策信号。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六项政策措施,包括短端利率调控机制、境外央行人民币回购工具、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特定情景非银流动性支持工具、上海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以及银行间市场数据报告库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
在这批政策中,最值得跨境金融市场关注的,是两件事:
一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
二是上海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正式落地。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意义已经不是单个金融试点。
上海正在把FT账户、OSA账户、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金融、离岸再保险、国际财资中心、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数字人民币跨境基础设施放进一套体系里。
这说明,上海离岸金融不再只是账户或者跨境结算层面的便利化,而是在搭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离岸人民币市场。
根据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的讲话及后续公开信息,本次政策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央行决定优化公开市场临时隔夜正、逆回购操作机制。
央行将操作利率调整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加、减25个基点,利率走廊区间由70个基点收窄至50个基点。
这意味着,央行对短端利率的调控将更加精细,短端政策利率走廊也更加清晰,有助于提升货币市场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稳定性。
央行创设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即FIMA RMB Repo。
该工具面向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符合条件的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以用中国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高等级人民币债券,通过质押式或买断式回购方式,从人民银行获得人民币流动性,期限包括7天、1个月和3个月。
这项工具的意义在于,境外央行类机构持有人民币资产后,有了更便利的流动性管理安排,有助于提升人民币债券作为储备和配置资产的吸引力。
这是本次政策中最值得关注的一项。
央行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并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
首批授权6家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开展相关业务,打通在岸、离岸外汇市场,助力上海建成全球人民币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中心,后续将扩容推广。
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将在人民币离岸交易、汇率风险管理、离岸外汇流动性集聚方面承担更重要角色。
央行还提出研究政策工具,当债券等市场出现系统性压力、正常流动性渠道受阻时,机构群体性面临流动性危机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互换类方式向非银机构提供应急流动性。
这个工具的定位不是常态化流动性供给,而是特定情景下的风险缓释安排,重点是防止金融市场出现连锁反应。
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具体政策内容见后文)
该方案提出,要在上海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持续丰富离岸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支持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围绕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数字化应用、离岸金融业务、法律制度体系、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形成制度安排。
其中,首批试点业务包括:
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
银行间市场数据报告库正式挂牌运行。
此外,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已全面投入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数币达”CBETS也已正式上线。
这说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正在同时推进两条线:
一条是传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穿透监测和风险管理;
另一条是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和离岸场景建设。
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
从目标看,方案设定了三个时间节点: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
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我国企业国际投资和贸易持续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并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
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
从业务看,方案重点包括以下几类。
方案提出,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
服务对象包括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等境外主体。
服务内容包括支付结算、资金汇兑、投资融资、保险保障、资产管理等。
方案明确,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
同时,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
方案还明确提出,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离岸金融跨境资金管理,并发挥好现有OSA账户作用。
这说明,FT账户和OSA账户都将被纳入上海离岸金融建设框架。
方案提出,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稳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和场景拓展。
这与近期“数币达”CBETS跨境结算平台正式上线相互呼应。
方案提出,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
首批试点业务包括:
离岸贸易金融服务;
自贸离岸债;
离岸再保险;
财资中心资金运营;
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
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
后续还将探索离岸信贷、离岸金融资产转让、离岸资产管理、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
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
同时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并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等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
这一条非常重要。
这说明,上海离岸金融建设不仅是账户、结算和融资,还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和汇率风险管理功能。
方案强调,离岸金融发展必须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
搭建离岸金融法治规则体系。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全国性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上海市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研究制定配套细则、完善涉外仲裁机制,建立行业自律规范,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法规的按法定程序报批。
监管安排上,要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
资金监测上,要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
风险处置上,要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
这说明,上海离岸金融不会是无约束放开,而是在账户隔离、主体限定、交易留痕和风险可控的框架下逐步推进。
以下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宣布即将出台的政策措施

6月17日,央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中国金融结构的变迁和金融市场现代化》:
刚才,何立峰副总理的讲话对于我们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做好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陈吉宁书记对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重点方向和任务作出工作安排。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非常感谢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金融事业和人民银行的关心和支持。经过多年的努力,陆家嘴论坛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传播力不断提升。借此机会,首先我报告几项人民银行即将出台的政策举措。
一是完善短端利率调控机制。在2024年6月的陆家嘴论坛上,我报告了改革完善货币政策框架的一些考虑,包括明确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为主要政策利率,适度收窄利率走廊的宽度等。在实践中,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较好地发挥了市场定价锚的作用,向市场利率的传导有效,短端利率波动性逐步降低。
为进一步推动货币政策框架向价格型转型,增强短端利率调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将对利率调控机制进行进一步探索和优化:
一方面,在2024年7月设立临时隔夜正/逆回购工具的基础上,完善工具使用机制,并将操作利率调整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加、减25个基点,区间由70个基点收窄为50个基点。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箱,适时增加隔夜逆回购操作品种,更好地匹配银行体系短期的流动性需求。
二是创设境外央行回购工具。近年来,境外央行等海外投资者踊跃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相应的流动性管理需求也在上升。为此,我们兼顾国内操作实践与国际主流方式,设立境外央行类机构回购工具,包括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都可以用中国国债等高等级债券回购的方式,从人民银行获得人民币流动性,便利境外央行类机构的人民币流动性管理和人民币资产配置。
三是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为推动外汇市场双向开放,促进在岸和离岸市场融合,助力上海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和风险管理中心,我们将授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未来,我们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推动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发展。
四是研究设立特定情景非银流动性支持宏观审慎工具。2024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创设两项支持资本市场工具,建立了中央银行向非银机构和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供给渠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继续研究政策工具,当债券等市场出现系统性压力,正常流动性渠道受阻,机构群体性面临流动性危机且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通过互换方式向非银机构提供紧急流动性。
机制设计将综合权衡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和防范金融市场道德风险。“特定情景”意味着该机制不是对非银金融机构的常态化流动性供给;“防范金融市场道德风险”意味着非银机构与央行操作必须满足宏观审慎要求,还要提供高等级抵押品。
五是会同上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我们将逐步健全适应离岸金融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稳妥推进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国际财资中心等离岸金融业务,支持上海率先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业务体系。
六是银行间市场数据报告库正式挂牌。通过集中收集交易、托管、结算等数据信息,提升对金融市场的穿透监测能力,服务于监管,服务于市场。
此外,去年宣布设立的上海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已全面投入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综合服务平台(数币达 CBETS)也已正式上线。
论坛期间,我们正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中国国际金融展,展示中国金融创新发展、科技赋能的成果和进展,欢迎大家前往参观。
上海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发源地,是中国金融要素最聚集、金融市场最发达的地方,见证了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市场成长的历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在上海构建与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行动方案》从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数字化应用、离岸金融业务、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统筹推进实施等方面提出重点举措,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强化离岸金融服务对“走出去”企业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不断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金融高水平开放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的通知
支持上海先行先试发展离岸金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要求,支持上海探索发展离岸金融,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金融发展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序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率先构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相匹配的离岸金融体系,聚焦服务我国近年来逐渐形成的离岸经济金融需求,为“走出去”企业打造安全可靠的“金融避风港”,为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离岸金融,便利跨国公司全球配置资源,更好服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更好满足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强国的需要。
到2027年末,初步建立适应离岸金融业务的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和处置、营商环境等制度体系,立足数字化前沿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到2030年末,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离岸金融制度和法治体系,为我国企业国际投资和贸易持续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为在岸金融体系改革开展测试,有力支持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到2035年末,成为离岸、在岸高水平统筹协调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国家金融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先行先试
稳妥有序在浦东新区开展离岸金融试点,持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试点通过“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等方式探索离岸金融适度集聚和有效隔离,更好集聚全球优质金融要素和资源,支持我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分(子)公司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等境外企业主体使用离岸金融服务,满足其在支付结算、资金汇兑、投资融资、保险保障、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鼓励上海市制定企业获得离岸金融服务的标准、流程和监管办法。研究设立离岸银行等离岸金融机构的可行性。
三、资金流动与账户管理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在专项额度内投资自贸离岸债。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原则,优化离岸金融跨境资金管理。发挥好现有离岸账户(OSA账户)作用,有效推进离岸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四、数字化应用
依托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建设和运营数字人民币跨境、离岸和区块链基础设施,稳妥推进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稳步促进数字人民币在离岸业务中的应用和场景拓展。
五、离岸金融业务
支持浦东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和风险情况,按照“成熟一类、实施一类”的原则小切口稳步探索离岸金融试点业务。初期优先发展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首批试点业务包括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资金运营、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拓展新的试点业务。不断丰富离岸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市场活跃度。试点业务需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和信息报送义务。具体类别试点业务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台细则予以明确。
(一)优化提升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支持全球优质贸易商设立离岸贸易专业公司,为其开展离岸贸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跨境通”“离岸通”等平台进一步整合全球海关、物流等数据,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提供支撑。优先发展基于大宗商品交易等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贸易金融服务,适时将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管理模式扩大到更多的贸易业务场景。
(二)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三)有序发展离岸再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再保险专营机构将归集的国际分入资金依法依规办理再保险保费境外投资及赔款收付结算等,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
(四)积极支持财资中心建设。支持上海市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资金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强化风险管理,便捷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鼓励上海市对财资中心给予配套扶持。
(五)支持发展人民币离岸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提升离岸外汇交易服务能力,推动人民币对非美货币直接交易发展。依托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汇聚全球外币对、外币货币等外币市场流动性,增强国际资本配置功能。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和人才服务机制,保障支持外汇交易中心离岸外汇业务发展。
(六)便利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支持在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区域为非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合理布局零售业务网点,优化账户开立和办卡流程,更好满足非居民个人的商务往来、日常消费等场景的支付结算等金融需求。根据试点情况,稳步拓展面向非居民个人的离岸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等专业化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
(七)条件成熟后适时全面探索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优化完善离岸信贷业务模式,不断丰富离岸银行业务产品和服务。研究探索开展离岸金融资产转让业务可行性。探索发展离岸资产管理业务,支持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发设计符合客户需要和国际通行合规要求的资管产品,开展境外资产配置。研究探索稳妥有序发展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业务,打造离岸财富管理高地。
六、离岸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离岸金融发展需要,研究依法制定离岸金融业务制度和规则,分层分类逐步建立健全业务开展指导性规定。上海市可运用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授权,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等支持下,研究制定离岸金融领域配套规则,并完善与离岸金融发展相适应的仲裁规则。凡涉及暂时调整或暂停实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指导相关主体建立离岸金融自律机制,促进离岸金融试点业务稳慎有序开展。
七、离岸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
(一)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统筹兼顾离岸金融发展和安全,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离岸金融业务实施管理,并与上海市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机制,根据试点情况健全完善离岸金融业务管理。上海市人民政府定期向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报送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和试点重要情况,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宏观经济管理部门。
(二)加强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强资金交易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资金空转和监管套利,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协同管理。在极端特定风险场景发生时,依法实施国际通用风险管理措施。
(三)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管理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金融风险实施管理处置。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离岸金融风险监测和处置机制,依托上海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离岸业务的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监管信息报送实施“一点化”统一申报。加强离岸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风险管理等的协同联动,有效防范套利套汇、监管真空等风险隐患。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情况,依法加强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处罚。
八、统筹推进实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离岸金融工作的领导。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上海发展离岸金融的统筹指导。加强党的建设,以更高质量党建保障离岸金融各项改革举措推进落实。
(二)注重协同联动和整体推进。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做好授权、支持和配合,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整体统筹推进,形成政策合力,系统释放改革红利。根据试点情况,探索一体化推进商事、监管、法律服务等配套政策完善,打造最优金融发展环境。上海市人民政府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在相关发展资金中,按规定对离岸金融业务给予专项扶持。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统筹做好本行动方案推进实施,加强法治建设和风险防控。上海要注重做好与香港离岸金融发展的互学互鉴,实现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协同联动发展,共同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利益。推进过程中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以上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我们认为,本次政策最重要的地方,不是某一个单点业务,而是上海离岸金融开始有了比较清晰的体系化框架。
过去几年,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FT账户、EF账户、跨境资金池、跨境财资中心、数字人民币国际运营中心等改革不断推进,但很多政策还是分散在不同条线里。
这次《行动方案》把它们放到了同一个逻辑下:
账户要隔离,资金要可监测,资产要能配置,交易要有市场,风险要能管理,数字基础设施要能支撑跨境和离岸场景。
这个框架如果逐步走通,上海离岸金融就不只是碎片化的“多几项业务试点”,而是开始补人民币国际化最关键的一块:在境内建设一个有账户、有资产、有交易、有风险管理、有监管隔离的离岸金融市场。
1、上海真正要争的,是离岸人民币定价能力
这次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已经不是停留在政策表述层面,而是进入了实际交易阶段。
6月17日,潘功胜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人民银行将授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等6家银行,利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在上海自贸区开展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未来,人民银行还将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推动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发展。
随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快讯显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经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与多家境外机构成功达成首批交易,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交易货币对包括离岸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新加坡元、土耳其里拉等。

这说明,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已经从制度安排走向实操交易。
这件事值得重点关注。
很多人可能会问:离岸人民币交易不是早就有了吗?
确实,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并不是今天才有。过去,香港、新加坡、伦敦等离岸人民币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CNH交易网络。境外银行、跨国企业、资管机构、对冲基金,可以通过银行柜台、银行间询价、彭博、路透等交易和报价系统,完成离岸人民币即期、远期、掉期、期权等交易。香港、新加坡、芝加哥等交易所,也推出过离岸人民币期货、期权等标准化产品。
所以,这次的重点不是“有没有离岸人民币产品”。
真正的重点是:离岸人民币交易在哪里形成价格、在哪里聚集流动性、由谁来组织市场。
过去离岸人民币交易更多分散在境外市场。价格在境外形成,报价来自境外交易对手,流动性也主要沉淀在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市场。境内机构即使通过自贸区FT账户开展CNH外汇交易,本身也更多参考离岸人民币CNH价格体系,交易习惯仍偏离岸市场。不少场景下,自贸区银行会通过境外分支机构、港澳银行或其他境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
这次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意义就在这里。
它不是简单增加一类离岸人民币交易,而是引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平台,把一部分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放到CFETS这套境内外汇市场基础设施上来组织。
业务属性仍然是离岸人民币交易,但报价、成交、交易留痕和流动性集聚,开始向上海自贸区和中国自己的交易平台靠拢。
这和传统在岸外汇市场也不一样。
在境内传统外汇管理框架下,银行为企业办理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长期强调真实性、合规性和实需原则。企业做远期、掉期、期权等汇率避险,银行通常要审核贸易、投融资、外债、分红等背景材料。这个逻辑有必要,因为它要防止没有真实需求的套利、投机和异常资金跨境流动。
但离岸人民币市场服务的是非居民和跨境业务,交易逻辑更接近国际外汇市场,基本实现了无因可兑换,这也是为什么FT账户结售汇适用CNH汇率,在FT中也基本实现了可兑换的原因。
而把这类交易放到上海自贸区来做,关键不是放松在岸外汇管理,而是在相对隔离的框架下,把离岸人民币交易的价格、流动性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引到上海来。

这次已经达成的首批交易也能看出,试点并不只是人民币对美元一个品种,而是覆盖即期、远期、掉期等交易类型,并涉及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新加坡元、土耳其里拉等多个币种。这说明试点一开始就带有比较明显的市场建设意味。
简单说,境外市场已经有CNH交易,上海要争的是把离岸人民币的交易组织、报价形成、流动性集聚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放到上海自贸区这个框架里来做。
如果这个市场能做起来,上海争的就不只是单个交易品种,而是离岸人民币的交易量、流动性和定价影响力。
这里还可以顺带留意另一个信号: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也提到,将会同人民银行研究推进人民币外汇期货试点。
这和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试点不是同一件事。前者更偏期货市场和标准化衍生品工具,后者更偏银行间外汇市场和离岸人民币交易平台建设。
但两者放在一起看,方向是一致的:人民币国际化不能只停留在支付结算层面,还要补上交易、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2、离岸金融,核心是给企业出海一套更顺畅的金融接口
这次《行动方案》反复提到“走出去”企业。
这是理解上海离岸金融的关键。
现在企业出海已经不是简单出口收汇,而是海外设厂、海外销售、海外采购、海外融资、海外资金归集、全球财资管理。
很多企业的贸易链条两头在外,资金也经常两头在外。如果所有金融服务仍然按传统在岸贸易背景审核来做,银行、监管和企业都会遇到现实压力。
银行要审核贸易背景真实性,企业要逐笔准备单据或者备查解释,监管要防风险。业务不是不能做,但是在既要又要还要的背景下,始终做的很纠结。
离岸金融的价值,就是在现有在岸外汇管理框架之外,搭建一个相对隔离、规则清楚、服务跨境和离岸业务的金融接口。
这也是FT账户、EF账户、跨境资金池、国际财资中心、自贸离岸债这些改革一直想解决的问题。
企业走出去以后,不能只靠传统结售汇和跨境汇款服务,还需要账户、融资、债券、外汇交易、保险、资管、财资中心一起配套。
这次《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物理集聚、主体限定、账户隔离”,又提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这说明上海离岸金融不是简单放开,也不是变相突破外汇管理,而是在可监管的隔离账户体系内,逐步发展离岸业务。
未来可能形成这样的格局:
在岸市场继续坚持真实性审核和审慎管理;
离岸市场在隔离框架下承接更多跨境交易、离岸融资、全球资金管理和人民币风险管理功能;
上海自贸区成为连接两者的关键试验场。
3、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金融和国际财资中心,是企业出海的三块拼图
这次方案里,最贴企业出海的业务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离岸贸易金融服务。
方案支持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扩围,支持全球优质贸易商设立离岸贸易专业公司,为其开展离岸贸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
这类业务主要服务“两头在外”的贸易场景。
过去贸易金融往往围绕境内进出口展开,但企业出海以后,很多交易发生在海外子公司之间、海外供应商和海外客户之间。离岸贸易金融就是要给这些业务提供更适配的金融服务。
第二类是自贸离岸债。
方案提出,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加快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
这意味着,上海离岸金融不仅做支付结算,也要做债券和融资。
没有可配置的离岸人民币资产,离岸人民币资金就缺少停留场景。自贸离岸债就是为离岸人民币资金提供资产端的重要工具。
第三类是国际财资中心。
方案支持上海开展跨国公司财资中心试点,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国际财资中心,并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原则制定配套资金运营管理政策,支持财资中心归集海外资金,强化风险管理,高效实现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和使用。
这对出海企业很关键。
企业真正走出去以后,资金管理难点往往不在单笔收付款,而在全球资金如何归集,不同币种如何配置,境外利润如何回流,汇率风险如何集中对冲,海外子公司资金池怎么搭建。
国际财资中心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
所以,这次离岸金融方案不是单纯为金融机构增加业务品种,而是围绕企业出海提供账户、融资、交易、风险管理和资金运营的一揽子金融接口。
4、FT账户和OSA账户,被重新放到离岸金融体系里
方案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表述:
支持银行依托FT账户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等特定离岸业务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发挥好现有OSA账户作用。
FT账户本来就是上海自贸区账户体系改革的核心工具。它的意义在于,在在岸市场和境外市场之间搭建一个相对隔离的金融通道。
OSA账户则是过去银行办理离岸业务的重要账户类型。
上海此前也多次提及要探索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包括是否允许人民币OSA账户、推出FT升级账户等方向,但真正形成系统性离岸金融体系并不容易。
这次《行动方案》没有涉及具体账户改革的问题,而是把FT账户、OSA账户和具体业务放在一起:
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航运;全球财资管理;自贸离岸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
账户不再只是开户工具,而是承载离岸业务的基础设施。
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未来在岸管理离岸资金、境内统筹全球资金、在上海配置离岸人民币金融服务,有可能逐步变得更顺畅。
对银行来说,这意味着跨境金融服务不能再只靠单点便利化,而要围绕离岸账户、离岸交易、离岸资产、离岸风控重新组织产品能力。
5、一个大胆想象:未来出海企业能不能在上海管理全球资金?
如果把这些政策放到企业出海场景里,想象空间将会非常大。
比如,一家中国新能源设备企业,总部在上海,生产基地在长三角,销售网络已经铺到东南亚、中东、拉美。它在新加坡有区域总部,在迪拜有贸易公司,在巴西有项目公司,还要给“一带一路”沿线客户提供设备、工程、运维和融资方案。
过去这类企业的资金管理很复杂。
海外子公司收的是美元、欧元、当地货币,国内采购和研发支出主要是人民币;项目回款周期长,汇率波动大;境外资金要不要调回、怎么调回、能不能集中管理,往往要在银行、外汇、税务、内部财务之间反复协调。
如果上海离岸金融体系逐步成熟,未来可能出现一种新的模式:
企业可以在上海设立国际财资中心,通过FT账户或其他离岸账户体系,集中管理海外子公司的资金;
海外项目回款可以在离岸账户体系内归集;
需要融资时,可以通过自贸离岸债、离岸贸易融资获得资金;
需要对冲汇率风险时,可以在上海自贸区离岸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办理人民币与美元、欧元、东盟货币、中东货币之间的风险管理;
需要跨境支付时,可以接入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提高结算效率;
需要服务境外客户时,银行可以围绕离岸贸易、离岸租赁、离岸保函、跨境资金池提供组合方案。
这样一来,企业出海以后,资金未必都要绕到香港、新加坡或欧美金融中心处理。总部仍然在中国,但全球资金、汇率风险、融资安排和贸易结算,可以在上海这个离岸金融平台上集中管理。
这才是上海离岸金融最有想象力的地方。
它不是简单多开几个账户,也不是让企业多一个跨境汇款渠道,而是有可能让上海成为中国企业管理全球资金的“主控台”。
当然,这一步不会马上到来。真正落地还取决于账户规则、税务安排、外汇交易品种、银行系统能力、境外资金合规回流、风险隔离机制等一系列细节。
但方向已经很清楚:企业出海走到今天,不能只靠产品和订单,也要有金融能力配套。未来真正有竞争力的出海企业,不只是把工厂、销售和客户放到海外,也需要把全球资金管理、汇率风险管理和跨境融资能力建立起来。
上海离岸金融如果走通,服务的就不只是金融机构,而是中国企业全球化经营的下一阶段。
上海离岸金融要争的,正是这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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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研究院
周子衡
区块链骑士
刘红林律师
